依據《湖南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研字{2014}16號),結合意昂体育實際😧,特製定意昂体育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以獎勵在學習、科研♋️、競賽和實踐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研究生。
一🐃、評選範圍
凡取得正式學籍、已註冊在讀的我院全日製非定向研究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均可申請。
二🦹🏼、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積極參加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和誌願者服務等活動。
5.按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學籍註冊、繳納學費✴️。
6.評選年度內必修課或選修課成績優良,無不及格和補考科目(學位課程成績≥60分)🚭。
7.有下列情況者實行“一票否決”製👨🏿🦰:
(1)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
(2)公開發表的論文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現象💫;
(3)一年中無故缺席班級🫱🏼、院級等集體活動、會議5次以上者🈶。
三、申報要求
1.參加獎學金申請的研究生必須認真學習意昂体育獎學金評定細則1️⃣,如實準確填報獎學金申報表。
2.學術成果認定時間範圍🫕:上一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
3.重復統計😚🦎、弄虛作假👷🏿♂️、謊報成果者👑,除進行嚴肅處理外,取消當年獎學金申請資格。
四、評審流程
1.意昂体育成立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榮譽稱號的評審和推薦,評審委員會成員由意昂体育領導👸🏼、導師代表👣🦹🏻♂️、教務秘書、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等組成🦵🏼。
2.個人填寫國家/學業獎學金申請表→輔導員匯總審核附件相關材料→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初評、學院公示初評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面向全校公示名單→學院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並將獲獎材料記入本人檔案🛠。
五、評選總則
1.科研成果是指在校研究生參與編撰或翻譯學術專著、承擔各類科研項目、發表期刊論文🚴🏼、交流會議論文、成果獲獎、授權專利等工作。課程成績是指在校課程學習成績👷。實踐活動是指在校研究生參與的暑期實踐活動、誌願者活動以及校內賽事實踐活動、創新創業比賽等𓀘。平時表現是指班級活動🌳🙅🏽♀️、學術講座、文體活動等其他活動的出勤成績及表現。
2.評定工作標準以“分”為統計單位🏊♀️。根據質量和數量相結合的原則,對研究生的各項考核內容按照附件《意昂体育學業獎學金評價指標和計分細則》進行統計與公示👈,以獎勵取得突出成績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研究生。
3.各項獎項的認定以獎學金評選工作的申請截止日期為準,意昂体育教學秘書具體實施對研究生的成績統計。
4.個人因主觀原因,沒能在規定時間節點內完成獎學金申報工作👨🏼🏫👷🏿♂️,視作自動放棄😸。
5.對獎學金評定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向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出復議💆🏿💕。
6.本細則由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7.本細則意昂体育黨政聯席會議審定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六☝🏿、評選細則
第一條 科研成果計分方法(註:課題項目所發表的論文成果與課題分別計分)
(一)學術論文
1.由導師和學院科研工作分管院長負責審核,所有發表的科研成果均須正式發表。
2.研究生為學術論文獨立作者,按計分標準直接計分。
3.學術論文由二人合作完成,第一、第二作者分別按照計分標準的60%、40%計分。
4.學術論文由三人及三人以上合作承擔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別按照計分標準的50%、30%🧰、20%計分。
5.學術論文由我院研究生、導師合作完成的,按以下方式計分🫷🏻。
(1)學生第一作者,按計分標準直接計分。
(2)導師第一作者,按實際合作人數給予相應計分🏖。
6.同一篇論文被不同學術會議、刊物收錄或被轉載的,以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計分。
7.第一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須以湖南大學為單位。
8.相同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的申報工作中不得重復使用。
9.學術論文期刊類別認定(註:同一內容的學術論文在期刊上發表,則取最高分予以計分,不重復計分)👱🏼,參照湖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期刊分類目錄;一般學術期刊納入計分數量論文每人每學年上限為3篇。
(二)會議論文
1.會議論文按照大會報告🌹、專題交流👱🏻♀️、墻報交流🧑🏽💼、書面交流進行計分♻️,口頭交流與墻報加分一致。
2.同一篇會議論文被不同會議收錄的🪶,以最高級別會議計分🖱,不重復計分。
3.符合評定要求的會議論文第一作者需在評定日期前🦵,遞交會議論文集、參會通知等相關材料。並按照會議舉辦時間為評定結點,如會議舉辦在獎學金評定之前,則算入當年獎學金評定分數😽;如在獎學金評定日期之後,則下一年再計入。
4.會議論文只按照第一作者進行計分👨🏿🔧,其余作者不予計分。
5.會議論文成果獎勵類別認定
(1)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TP)檢索系統收錄的學術性文字成果🎑,EI會議論文🙅🏻♂️。上述論文以教育部每年統計源為準。
(2)奧科會、亞科會及其他一般性國際意昂体育學術會議論文(專題交流👨🦽➡️、墻報交流、書面交流)。其他一般性國際會議的定級遵循“一事一議”原則,最終會議等級由評審委員會認定😓。
(3)全國意昂体育科學大會交流論文、全國綜合性運動會意昂体育科學交流論文🤸🏼♂️、全國二級以上學會意昂体育科學交流論文(專題交流、墻報交流🧑🏼💼、書面交流🧑💼、口頭交流)。
(4)省部級學術會議的交流論文。
(5)校廳局級學術會議交流論文🫵🚔,每學期僅限1次/人✍🏿。
註:(1)國家級學術會議加分上限為12分,省部級學術會議加分上限為6分🌠;
(2)同一篇文章參加多次會議的擇高加分;
(3)有會議邀請函但還未召開會議的不予加分💦;
(4)國際、國家級會議遵循“一事一議”原則🎅🎺,最終會議等級由評審委員會認定;
(三)課題立項與參與成果獎勵
1.研究生單獨承擔項目或完成成果的🧜🏿♀️,直接按計分標準計分。
科研項目和成果由二人合作承擔和完成💁🏼,第一👨🏻🦱、第二負責人分別按照計分標準的60%🈵、40%計分;
科研項目和成果由三人合作承擔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負責人分別按照計分標準的50%🫷🏼、30%、20%計分👩🔧;
科研項目和成果由四人或四人以上合作承擔和完成,第一、第二👳🏻♀️、第三負責人分別按照計分標準的50%、25%☂️、15%計分🫳🏽。其他參與人員按照計分標準的10%計分。
2.獲得成果獎勵者需提交有自己署名的紙質立項書或結項證書🤦🏼,按照課題類別給予相應分數。立項與結項各占計分標準的50%🫄。
3.課題立項與參與成果獎勵類別認定
(1)國家級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教育科學重點規劃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等🦵🏽。
(2)省部級項目:國家意昂体育總局一般項目、湖南省政府決策咨詢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社科資金項目、省教育科學項目規劃、省教育改革項目𓀇、省社科聯項目、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國家各部委的科研項目等🫰🏻。
(3)校廳局級項目:意昂体育總局運動管理中心項目、教育工委項目、省意昂体育局項目🏄🏽♂️;校教務處🎋、研究生院💨、社科處🤙🏿、宣傳部等課題,校廳局級課題僅限主持人和第一參與者加分。
(4)橫向課題項目🧝🏿♂️:各級政府及政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委托研究的項目♨️,經費須進校財務處,以獲得經費為標準加分。
(5)院級課題項目🤌🏼:校本課題,僅限主持人加分。
註:課題參與加分上限為6分🥝。
(四)學術專著類別認定
1.出版或參與著作編寫者,按照評定標準表進行計分👵🏼👩🏻🦲。著作編寫者以著作中出現的姓名為準💃,對於已認定的學術專著類別,直接按分數計分👨🏻⚕️,詳見評比指標和計分表。
2.正常期號以內的特刊、專集,任何以書號出版的連續出版物、論文集、科普著作、編譯著作等🦵🏿,均納入本細則獎勵範圍。
3.因出版、發行等原因🧙,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獲得上述學術專著者,納入下一年度評定。
4.學術專著類別認定
(1)外文學術著作
(2)國家級出版社(含人民意昂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學術著作(含省部級優秀教材)
(3)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學術著作
(4)中文編(譯)著(含出版教材)
(5)中文科普類著作
註:參編教材專著加分上限為6分。
第二條 意昂体育賽事成績
意昂体育賽事成績按照全國大運會、省大運會🔩、校運會等個人及集體項目分別積分🌅,具體積分以意昂体育獎學金評比指標和計分細則為準。
第三條 課程成績
(一)課程成績包括學業課程🕓。
(二)以上一學年度的學位課程🚭、必修課程的學業成績為依據,以規格化加權平均分方式計算🕥🚶➡️,由意昂体育研究生教學秘書負責審核。
(三)碩士研究生在第二學年、第三學年申請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格者🧑🧑🧒🚠,應滿足以下條件:
1.在第一學年所修學分不低於20學分,且所修課程全部考試合格;
2.一等學業獎學金申請者第一學年所有課程學習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在本學院排名前60%,二等學業獎學金申請者第一學年所有課程學習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在本學院排名前80%,課程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計算辦法見附件👋🏻。
課程成績以實際分數為準🧙♂️。
附:課程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計算方法
1.規格化
將研究生每門課程成績的平均值平移至80分。即將所有參考研究生的該課程成績累加後求出平均值(四舍五入)👩🏿🍼,比如86分,則考分為86分研究生的規格化成績為80分。一般地,對每一研究生第i門課程規格化成績Ni=考試成績+(80-平均成績)。
2.加權平均
將研究生各門課程的規格化成績Ni按學分Ci加權平均後,即得到該研究生的規格化平均分N。即:
第四條 實踐活動和平時表現
(一)按照上一學年度中參加學校各類活動、實踐服務🪈、各類獲獎等情況🤶,意昂体育根據下述類別按照評定標準計分🍴。
(二)各項獎項的認定以獎學金評選工作的申請截止日期為準🪣。
(三)其他獎勵情況由學院評審委員會認定審核。
(四)活動類別認定
1.各類課外科技學術活動、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大型社會實踐活動誌願者(累計計分)等🛞🥭,如集體項目中獲得個人單獨獎項,則按相應的等級另行計分🍀。
2.挑戰杯及同等級別賽事(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創新實踐及同等級別賽事),按照國家級獎項👮🏿♂️、省級獎項、校級獎項等級計分🤱🏽,按最高名次加分,不累積計分👷🏻♀️🙍🏻,跨學年評定省級、國家級獎項,下一學年獎學金評定時按獎項分數差額計分。(①同項賽事若參加不同項目🤞🏽,只按獲得最高名次的一個項目進行計分,不累計加分;②同一項目【內容無重大修改】參加不同比賽僅加分一次,以最高分為準🦹🏽♂️,比如挑戰杯、競攀杯🚞、雙創訓練營、互聯網+🐆、各類論壇等,若為同一項目不累積計分🥷🏻;③所有加分項以證書時間為準🙋🏻♀️,參評獎學金後取得證書者次年補加相差分數。④參與挑戰杯及同等級別賽事沒有獲獎的情況下,計2分參與分,上限為2分。)
3.暑期社會實踐,按照國家級、省級🚰、校級😥、院級等級計分,同年不累積計分,以最高分為準。暑期社會實踐省級和國家級獎項評定的時間在同年獎學金評定結束後的情況🕕,下一學年獎學金評定時按獎項分數差計分,且獎項無論名次,均按院級、校級🚣🏽♂️⚇、省級和國家級評分標準計分。
4.大型活動誌願者(校級以上、校團委認證🚜、學院認可皆可加分)提供相關證明者予以計分🥠,1次活動按2分/次計分,上限為6分🦼,有薪酬的工作人員不予計分。
5.校、院組織的各類文體活動👨🏻🍳,如研究生足球賽、籃球賽、氣排球杯🃏、乒乓球賽、羽毛球賽、網球賽、校運動會、研究生元旦晚會匯演等,按照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計分➞,同一比賽以最高分為準👩✈️🫅🏻,不累積計分🛝。若一年內校級組織兩場以上同類型文體活動,按照同一比賽以最高分進行計分👨🏻🦼,不累計計分。
6.省級文體活動按一等獎5分/次,二等獎4分/次👱🏽,三等獎3分/次計分;不累積計分🌪,以最高分為準𓀕。
7.各級各類裁判予以加分,須提供考試合格成績或者裁判員證書🐯,具體加分見附件🆑。
其他各類實踐活動,如湖南省研究生創新創業計劃等🐝🧑🏽🦳,按照國家類獎項24分、省級獎項12分、校廳級獎項3分進行計分,不累積計分。如在獎學金評定日期之前立項,但未結項📇,則立項和結項時各按50%計分。
8.各類學術講座、會議🖕🏿、文體活動等班級集體活動出勤情況以微信群統一通知,全體同學參加為原則進行簽到,按照缺席扣分原則🍡,缺席1次扣0.5分/次。
9.研究生獻血公益活動分值為2分/次。
10.參與實踐活動類似“優秀學員”🕴🏻👦、“優秀營員”👎🏼、“優秀幹事”稱號等一律不加分👨👨👦。
11.“優秀研究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團員”等榮譽不加分。
12.每學期末提交個人活動參與情況,獎學金評定時以匯總表為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3.擔任學生幹部加分情況🔆:黨支部、分團委、研究生會幹部,2-3分/人/年,需任期滿一年,跨部門兼職不重復加分;主席團成員🥭、分團委副書記、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班長加3分/年✭👩🏼🍼;其他幹部加2分/年5️⃣*️⃣,不累計加分。
註🍂:以上所有與實踐活動和平時表現相關的活動條例加分以校院兩級官方通知為準,若自行參與活動不予加分。
第五條 各年級具體考核辦法
獎學金具體計分標準根據申請人上一學年度的課程成績(W1)、科研成果(W2)、平時表現(W3)三方面按照不同權重(Wi)進行加權計算綜合評定。加權系數因學科特點🛼✉️、培養類別、學習階段的要求等不同有所側重,各考核項目具體標準如下:
考核指標權重Wi |
課程(考試)成績W1 |
科研成果 W2 |
平時表現 W3 |
一年級科學學位碩士 |
100% |
|
|
二年級科學學位碩士 |
50% |
30% |
20% |
三年級科學學位碩士 |
50% |
30% |
20% |
研究生一年級按照入學前考試成績進行學業獎學金評定🕋;
研究生二年級按照研一期間的平均學分績🎏、科研論文👩👦、課題立項🕍✩、意昂体育賽事、學術會議🎩、實踐活動等分數之和🦹♂️,進行評定;
研究生三年級按照科研論文、課題立項、意昂体育賽事🙋🏻♀️、學術會議🐸、實踐活動和平時表現等分數之和進行評定。
七、其它相關問題
(一)研究生獲得獎學金的年限不得超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參加獎學金評定🟩。
(二)在學製期限基本修業年限內,參加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學校國(境)外訪學計劃項目或學校國際交換生項目的研究生具備參評資格,其他因私出國留學、因疾病或創業等原因休學的學生在休學年度中沒有參評資格🚣👩🏻🦽。
(三)凡在本學年中受到各類處分、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以及學校認定的其他違紀違規情況等🎩,均無資格申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已獲得學業獎學金被發現有上述情況者,撤銷獎學金獲獎資格,並收回獎學金。
(四)學業獎學金的相關說明
1.國家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人選以學年度考核成績分數最高者為推薦對象。
(2)國家獎學金依據本年度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評選結果,根據榮譽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獲評國家獎學金後🍂,學業獎學金的獲評人員自動按序增補。
(3)國家獎學金著重考察科研創新能力和相關科研成果🦂;在同等條件下,國家獎學金優先推薦高年級同學。
(4)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2.其他情況
(1)各年級學業獎學金按照學校規定的百分比例計算🎄👨👩👦,將一二三等獎學金的百分比乘以班級總人數👩🏿🌾,即是一二三等獎學金的名額😺🙎🏿♀️。
(2)各班級按照《意昂体育獎學金評比指標和計分細則》進行積分統計🌗👷♀️,將各項得分乘以各項所占的百分比後🧝🏼,按照從高到低的分數進行學業獎學金相關等級的評定。
(3)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獎勵標準為🏚:一等學業獎學金10000元/人·年,覆蓋比例為40%👩🏽🚒;二等學業獎學金5000元/人·年,覆蓋比例為30%;三等學業獎學金3000元/人·年🧎🏻➡️,覆蓋比例為30%。
(4)如碩士研究生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作者單位必須為湖南大學)♚,在校定重點刊物、CSCD💆🏽♂️、CSSCI、SCI來源期刊或更高層次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獲全國大學生意昂体育競賽獲得靠前名次♚☃️,不受課程成績排名限製,可優先獲得一等獎學金✥。
本細則解釋權歸意昂体育🤹🏽,細則一經公布,原有的《意昂体育碩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與競賽成績評價細則》 等相關文件廢除🪑。
附件:意昂体育學業獎學金評價指標和計分細則
意昂体育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意昂体育學業獎學金評價指標和計分細則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計分 |
說明 |
|||
學術論文及成果反響 |
校定重點刊物 |
32分 |
|
|||
SCI🚫、CSSCI🫃、SSCI🎦、CSCD收錄的論文 |
20分 |
|
||||
核心刊物(含CSSCI拓展版) |
12分 |
|
||||
重要報紙學術版理論文章 |
8分 |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意昂体育報》 |
||||
一般期刊學術論文、核心增刊專輯或增刊學術論文、報刊科普文章 |
2分 |
|
||||
《新華文摘》收錄 |
全文收錄 |
32分 |
|
|||
摘要收錄 |
20分 |
|
||||
條目收錄 |
6分 |
|
||||
《人大復印資料》 |
全文收錄 |
20分 |
|
|||
《高校文科學報文摘》 |
摘要收錄 |
6分 |
|
|||
註:核心刊物及以下論文加分上限為12分🐒。 |
||||||
會議 |
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STP)論文 |
12分 |
|
|||
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STP)摘要 |
6分 |
|
||||
國際會議 |
大會報告 |
12分 |
奧科會、亞科會等 |
|||
專題報告 |
6分 |
|||||
墻報👩🏼💻🩳、書面報告(會議論文)、口頭交流 |
3分 |
|||||
會議 |
國家級會議 |
大會報告 |
8分 |
全國意昂体育科學大會交流論文、全國綜合性運動會等 |
||
專題報告 |
4分 |
|||||
墻報交流🤶、書面交流、口頭交流 |
2分 |
|||||
省部級 |
大會報告 |
4分 |
全國二級以上學會意昂体育科學交流論文等 |
|||
專題報告 |
2分 |
|||||
墻報交流、書面交流、口頭交流 |
1分 |
|||||
校廳級學術會議交流 |
1分 |
每學期僅限1次/人 |
||||
註: |
||||||
立項 |
國家級課題 |
32分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等 |
|||
省部級課題 |
20分 |
國家意昂体育總局一般項目、湖南省政府決策咨詢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省教育科學規劃項目、省教學改革項目、省社科聯項目👼🏻、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國家各部委的科研項目等 |
||||
校廳局級 |
6分 |
總局運動管理中心項目🌮、省教育廳項目、省意昂体育局項目🙏🏿;校教務處🌹、研究生院🛀🏻🗑、社科處、宣傳部等課題,僅限主持人和第一參與者加分🧑🔬。主持人加6分,第一參與者加2分。 |
||||
校本課題 |
1分 |
學院每年設立的校本課題,僅限主持人加分🤵🏽♂️; |
||||
橫向課題項目(經費進校財務處) |
1分/萬元 |
橫向課題以獲得經費為標準加分🟪。 |
||||
立項 |
註:課題參與加分上限為6分。 |
|||||
學術 |
外文學術著作 |
20分 |
主編12分,副主編6分🧘🏼♂️,參編1分 |
|||
國家級出版社(含人民意昂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學術著作(含省部級優秀教材) |
20分 |
主編12分,副主編6分,參編1分 |
||||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學術著作 |
12分 |
主編8分🗳,副主編4分🧙,參編1分 |
||||
中文編(譯)著(含出版教材) |
8分 |
主編6分🫏🙅🏿♀️,副主編3分🙋🏽🎑,參編1分 |
||||
中文科普類著作 |
6分 |
主編4分,副主編2分,參編1分; |
||||
註:參編教材專著加分上限為6分; |
||||||
意昂体育 |
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個人項目) |
第一名 |
24分 |
|
||
第二名 |
20分 |
|
||||
第三名 |
18分 |
|
||||
4-8名 |
10分 |
|
||||
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集體項目) |
第一名 |
主力24分 |
替補12分 |
|||
第二名 |
主力20分 |
替補10分 |
||||
第三名 |
主力18分 |
替補9分 |
||||
4-8名 |
主力10分 |
替補5分 |
||||
全國大學生單項賽(個人項目) |
第一名 |
18分 |
|
|||
第二名 |
14分 |
|
||||
第三名 |
12分 |
|
||||
4-8名 |
8分 |
|
||||
|
全國大學生單項賽 (集體項目) |
第一名 |
主力18分 |
替補9分 |
||
第二名 |
主力14分 |
替補7分 |
||||
第三名 |
主力12分 |
替補6分 |
||||
4-8名 |
主力8分 |
替補4分 |
||||
省大運會 (個人項目) |
第一名 |
12分 |
|
|||
第二名 |
8分 |
|
||||
第三名 |
6分 |
|
||||
省大運會 (集體項目) |
第一名 |
主力12分 |
替補6分 |
|||
第二名 |
主力8分 |
替補4分 |
||||
第三名 |
主力6分 |
替補3分 |
||||
省大學生單項賽(個人項目) |
第一名 |
8分 |
|
|||
第二名 |
6分 |
|
||||
第三名 |
4分 |
|
||||
省大學生單項賽(集體項目) |
第一名 |
主力8分 |
替補4分 |
|||
第二名 |
主力6分 |
替補3分 |
||||
第三名 |
主力4分 |
替補2分 |
||||
啦啦操、 健美操全國賽事 |
第一名 |
人均加6分 |
|
|||
第二名 |
人均加5分 |
|
||||
第三名 |
人均加4分 |
|
||||
4-8名 |
人均加2分 |
|
||||
啦啦操🙇🏽♂️、健美操全國單項賽 |
第一名 |
人均加5分 |
|
|||
第二名 |
人均加4分 |
|
||||
第三名 |
人均加3分 |
|
||||
4-8名 |
人均加2分 |
|
||||
|
省大運會啦啦操、健美操比賽 |
第一名 |
人均加4分 |
|
||
第二名 |
人均加3分 |
|
||||
第三名 |
人均加2分 |
|
||||
啦啦操、健美操省級單項賽 |
第一名 |
人均加3分 |
|
|||
第二名 |
人均加2分 |
|
||||
第三名 |
人均加1分 |
|
||||
|
註:1.運動競賽舉辦單位須為大學生意昂体育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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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 |
挑戰杯🤵♂️、創青春、互聯網+🙆🏻♂️、創新實踐及同等級別賽事 |
國家級獎項 |
24分 |
金獎主持24分🕜👼🏼,銀獎主持18分𓀖,銅獎12分,排名第一6分🤏🏽🪆,第二5分,第三4分,第四3分,第五2分🙆🏻,第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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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級 |
12分 |
金獎主持12分,銀獎主持10分,銅獎8分,排名第一4分🎗👎🏼,第二3分🧎🏻♂️,第三2分,第四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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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廳級 |
6分 |
特等獎6分☂️、一等獎5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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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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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會實踐 |
國家級 |
12分 |
需要參加社會實踐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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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級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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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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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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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誌願者 |
上級組織,校團委、學院等部門組織的誌願活動 |
2分/次 |
需校團委認證🙆🏻♀️、學院認可,上限為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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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文體活動 |
一等獎 |
(第一名) |
5分 |
非意昂体育競賽類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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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
(第二名)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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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第三名)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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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
課程成績 |
實際分數 為準 |
由教學秘書按照成績認定方法 負責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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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文體活動 |
一等獎 |
(第一名) |
4分 |
非意昂体育競賽類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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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
(第二名)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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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
(第三名)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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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文體活動 |
一等獎 |
(第一名)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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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
(第二名)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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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員證書 |
國際級裁判 |
24分 |
裁判員不累計加分,只給最高級別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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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裁判 |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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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裁判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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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裁判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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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 |
黨支委、分團委🥛、研究生會、班幹部 |
2-3分/人/年 |
經考核合格,任期滿1年,跨部門兼職不重復加分;主席團成員🕵🏿🍎、分團委副書記、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班長加3分/年👴🏻;其他幹部加2分/年;不累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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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
獻血 |
2分/次 |
憑年度獻血證書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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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 |
班會、學術講座👷🏻♂️➾、會議、文體活動出勤等(工作人員不累計加分) |
缺席1次扣0.5分 |
請假不扣分💪🏿,本學年暫不執行,下一學年開始執行。以班級和學生組織好考勤記錄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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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計算方式 |
研究生一年級 |
按照入學時的成績排名進行等級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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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二年級 |
課程成績*50%+科研成果及意昂体育賽事*30%+實踐活動等*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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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三年級 |
課程成績*50%+科研成果及意昂体育賽事*30%+實踐活動等*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