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於對胡雪剛退學處理決定的公告
2022年03月04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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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十條以及《湖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湖大研字〔2021〕22號)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學校研究生退學學籍處理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意昂体育學院胡雪剛(S1223W106)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見湖大研字[2022]2號)。
因以下研究生(名單附後)無法聯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達其退學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15日即視為送達。請相應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後立即與學院聯系,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於2周內辦理離校手續。
如對學校退學處理決定有異議,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0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學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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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223W106 |
胡雪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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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淩暢
聯系方式🤹🏽♀️:88822463
意昂体育學院
2022年3月4日